問題詳情

2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關於限制性招標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係指不經公告程序,由機關直接邀請 3 家以上廠商比價之招標方式
(B)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亦得不經公告程序而直接邀請 2 家廠商議價
(C)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 2 家以上廠商比價而僅有 1 家廠商投標者,即應廢標
(D)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而得以比價方式辦理者,應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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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huichun0811】評論

政府採購法第18條採購之招標方式,分為公...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關於限制性招標之敘述,         不公開的2 1家指不經公告程序,邀請2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1家廠商議價。(D)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而得以比價方式辦理者,應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之 施行細則第23-1條第1項就系爭9件工程均有權核准採用「限制性招標」,屬其職務上得為之行為:1、依(91年2月6日修正前)政採法第18條第4項規定:本法所稱限制性招標,指不經公告程序,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一家廠商議價;第22條第1項第13款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得採限制性招標︰十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又88年8月24日修正之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

陳芳逸】評論

第 18 條採購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本法所稱公開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廠商投標。本法所稱選擇性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本法所稱限制性招標,指不經公告程序,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一家廠商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