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應於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至少幾日內完成審議?
(A) 30 日
(B) 40 日
(C) 50 日
(D) 60 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Furo】評論

政府採購法第78條廠商提出申訴,應同時繕...

陳芳逸】評論

第 78 條廠商提出申訴,應同時繕具副本送招標機關。機關應自收受申訴書副本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陳述意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應於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四十日內完成審議,並將判斷以書面通知廠商及機關。必要時得延長四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