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廠商因下列何者情形被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時,自刊登之次日起 3 年不得參加投標?
(A)破產程序中之廠商
(B)歧視原住民,情節重大
(C)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
(D)受停業處分期間仍參加投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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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hilo Wu】評論

依前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下列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