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甲借牌投標,遭法院依政府採購法第 87 條一審判刑 6 個月,機關若再依同法第 101 條第 1 項第 6 款停權處分,下列何者正確?
(A)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既已一審判刑,即不可再為停權處分
(B)僅判刑 6 個月,因此無須為停權處分
(C)停權處分尚有防止廠商再危害其他機關之目的,因此可二者併罰
(D)須判刑確定始有一行為不二罰原則適用,本題僅一審有罪判決,故可以併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WUN–JHEN】評論

借牌投標違反政府採購法-6個月的刑罰停權處分-行政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