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risa Myron】評論
「學習障礙」被定義為 :「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推理、表達、知覺和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教育部,民88)。「神經心理功能異常」指的是「個體因中樞神經系統受損,使知覺、記憶、注意、概念形成、推理、理解、語言表達等心理活動異常」(周台傑,民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