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關於同志家庭權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年滿 20 歲之同性伴侶始可至戶政機關登記結婚
(B)同性配偶可依法辦理共同收養
(C)同性配偶當事人之一方可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
(D)同性配偶當事人之一方可收養他方之養子女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6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牛奶鍋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在《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通過並生效(2019年5月24日)後,該法第20條明定同性婚姻可收養配偶親生子女,並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惟同性婚姻之收養僅允許繼親.....看完整詳解

【用戶】S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 年滿18

【用戶】Tiff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第2條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第3條未滿十八歲者,不得成立前條關係。未成年人成立前條關係,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第20條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

【用戶】吳姵妤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請問(A)選項錯在哪裡?(A)年滿 20 歲之同性伴侶始可至戶政機關登記結婚《釋字748號解釋之施行法》規定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未滿十八歲者,不得成立前條關係。依司法院釋字七四八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此題他們20歲成年了,不是可以登記結婚嗎?

【用戶】楊宗泰

【年級】

【評論內容】20 關於同志家庭權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年滿 20 歲之同性伴侶始可至戶政機關登記結婚年滿 18歲之同性伴侶始可至戶政機關登記結婚第 2 條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第 3 條未滿十八歲者,不得成立前條關係。未成年人成立前條關係,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B)同性配偶可依法辦理共同收養同性配偶無法源依據辦理共同收養為原則,如下文章以體系解釋、目的性擴張解釋等方式之反面解釋為非謂其在限縮條件下而真實不可為例外待修法生效。(C)同性配偶當事人之一方可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第 20 條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D)同性配偶當事人...

【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全台首例同志收養完成登記!3歲女兒一句話暖爆所有人:你本來就是我爸爸⋯⋯補充樓上提及的全台首例同志配偶收養無血緣子女的新聞,給大家參考。目前專法規定同性配偶只能收養他方的親生子女,還沒辦法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即使其中一方於婚前(單身身分)收養養子女,婚後另一方也無法收養對方之養子女(尚無法源依據,但法官亦認為專法並沒有禁止收養養子女),這個案例是經由法院裁定而來,是個案。------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第 20 條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