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特例】評論
*法條引用13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
【1853】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85條:保障事件審理中,保訓會得依職權或依申請,指定副主任委員或委員一人至三人,進行調處。前項調處,於多數人共同提起之保障事件,其代表人非徵得全體復審人或再申訴人之書面同意,不得為之。
【加油瑄瑄】評論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保障事件審理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得依職權或依申請,指定副主 任委員或委員1人至3人,進行下列何項程序?B (A) 和解→X, 公務人員保障法無此規定(B) 調處 →O,參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85 條(C) 聽證 →X, 公務人員保障法無此規定(D) 調查→X, 公務人員保障法無此規定
【tuohuan】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85條 保障事件審理中,保訓會得依職權或依申請,指定副主任委員或委員一人至三人,進行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