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民法規定,抵押物賣得之價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先依何種方式分配?
(A)按各抵押權成立之次序分配之 
(B)依債權金額大小依序分配之 
(C)依執行名義取得先後依序分配之 
(D)依債權人人數多寡依序分配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0034
統計:A(1554),B(51),C(116),D(2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354~359條文--買賣之效力、要物契約、民法第三篇物權

用户評論

錢昱辰】評論

 普通抵押權  民法第860條規定:「稱普通抵押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分配拍賣所得價金  民法第874條規定:「抵押物賣得之價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按各抵押權成立之次序分配之。其次序相同者,依債權額比例分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