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拋棄繼承者,就其所管理之遺產,應如何處理?
(A)不論其他繼承人開始管理與否,拋棄繼承人應立即拋棄占有
(B)在其他繼承人開始管理前,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繼續管理之
(C)於拋棄繼承時起 3 個月內向法院提存之
(D)交由警察機關代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1273
統計:A(298),B(3145),C(970),D(20),E(0)

用户評論

【用戶】p47185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1176-1 條    拋棄繼承權者,就其所管理之遺產,於其他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開始管理前,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繼續管理之。

【用戶】小旻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1174條第二項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要式行為)民法第1176-1條拋棄繼承權者,就其所管理之遺產,於其他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開始管理前,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繼續管理之。

【用戶】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民法1174條第2項比較1156條,都是知悉其得繼承民法1156條: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 

【用戶】Grace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拋棄繼承,為知悉繼承三個月起,以書面向法院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