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救護人員施行救護,應填具救護紀錄表,分別交由該救護車設置機關(構)及應診之醫療機構保存至少 X 年;又救護車設置機關(構)受廢止其救護車之設置許可處分者, 於 Y 年內不得再申請設置,X+Y 為何?
(A)8
(B)9
(C) 10
(D) 11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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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野良猫 NoraNeko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34 條 救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