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下列何者不是實行抵押權之方法?
(A)訂立契約,取得抵押物之所有權
(B)訂立契約,授權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
(C)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
(D)假扣押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27378
統計:A(155),B(133),C(117),D(1187),E(0)

用户評論

Zack Fang】評論

假扣押是暫時凍結債務人處分財產的權利。

洪力壹】評論

抵押權人如果要實行抵押權,也就是聲請法院許可拍賣抵押物,必須該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已屆清償期而仍未清償

張維之】評論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如某人向銀行申請貸款,並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這時銀行即為抵押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