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依據教育部102年12月頒布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各校特教推行委員會的任務不包括下列哪一項?
(A) 審議特殊個案之課程、評量調整。
(B) 審議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計畫。
(C) 審議鑑定安置流程。
(D) 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4949
統計:A(42),B(88),C(1223),D(29),E(0)

用户評論

【用戶】施馨雅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任務如下: 一、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二、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 三、研訂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流程。 四、審議分散式資源班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育方案、修業年限調整及升學、就業輔導等相關事項。 五、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學習輔具、專業服務及相關支持服務等事宜。 六、審議特殊個案之課程、評量調整,並協調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七、整合特殊教育資源及社區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八、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九、審議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計畫。 十、推動特殊教育自我評鑑、定期追蹤及建立獎懲機制。 十一、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用戶】阿萱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C) 審議鑑定安置流程。---鑑輔會

【用戶】要加油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鑑定安置改為提報轉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