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甲對乙之設計專利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財產局」)提起舉發,經智慧財產局依職權進行聽證後,並作成「舉發不成立」之審定,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智慧財產局不得依職權進行聽證
(B)智慧財產局依行政程序法訂定之專利舉發聽證,當事人均不得聲明不服
(C)本於聽證所作成之行政處分,免除訴願程序,故甲可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專利舉發聽證為特殊程序,故甲仍應先向經濟部提起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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