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遷出原鄉(鎮、市、區)3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以下何情事應為遷徙登記?
(A)國內就學住外鄉5年
(B)隨漁船出海3年以上
(C)變更住址3個月以上
(D)因公派駐境外逾2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2487
統計:A(13),B(120),C(813),D(19),E(0)
用户評論
【用戶】Dong Wun Jyun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第 16 條 遷出原鄉(鎮、市、區)【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因服兵役、國內就學或入矯正機關收容者,得不為遷出登記。全戶遷徙時,矯正機關收容人應隨同遷徙。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仍列入出境二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
【用戶】林 壹柒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遷徙登記:(一)遷出登記。(二)遷入登記。(三)住址變更登記。
【用戶】ml761114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這題其實出得不太好!有誤導的意思~~漁船也沒說是什麼國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