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依郵政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受領補償人。補償金請求權,自受領補償人收到通知之日起,逾多久不行使而消滅?
(A)一年
(B)三年
(C)五年
(D)十五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177
統計:A(58),B(177),C(2875),D(9),E(0)

用户評論

【用戶】再接再厲繼續努力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三十五條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受領補償人。補償金請求權,自受領補償人收到通知之日起,逾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