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公寓大廈建築之地下室停車位,按其區分所有權性質共可分為幾類?(10 分)各類停車位是否皆可單獨移轉或設定負擔?(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7598
統計:A(695),B(244),C(119),D(150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有關行刑權的期限

用户評論

五色幸運草】評論

第 37 條 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褫奪公權,於裁判時併宣告之。褫奪公權之宣告,自裁判確定時發生效力。依第二項宣告褫奪公權者,其期間自主刑執行完畢或赦免之日起算。但同時宣告緩刑者,其期間自裁判確定時起算之。第 51 條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一、宣告多數死刑者,執行其一。二、宣告之最重刑為死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三、宣告多數無期徒刑者,執行其一。四、宣告之最重刑為無期徒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

Chih Hui】評論

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一 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

南霸天】評論

根據以上,宣告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不會被宣告褫奪公權,是嗎?

松岡洋子】評論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6 月 22 日)第 37 條 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摘自法源法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