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行政行為牴觸法律優位原則之法律效果為何?
(A)具體的行政處分自始當然無效
(B)具體的行政處分例外為得撤銷
(C)抽象之行政法規經法院裁判溯及既往無效
(D)抽象之行政法規未經有權解釋機關解釋前仍然有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98401
統計:A(3155),B(351),C(331),D(254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法訂正、選錯的題目、著作人格權

用户評論

【用戶】古美門研介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與(B)除非行政處分有行政程序法第111條七款情形,才自始無效,其他情形是違法得撤銷。(C)與(D)非經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惡法仍是法律,仍然有效。

【用戶】2017移民一定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Sorry,再看一次就想通了,請容我自問自答...(A)(B)錯是因牴觸法律的行政行為有可能是得撤銷或無效兩種效果之一,端視究竟違反行政程序法111(無效)或114(得撤銷)之內容~

【用戶】Ain't no suns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樓上經過兩個月修練大進步

【用戶】深淵美食家莉可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ABC的概念來自法律保留原則(規範行政機關所制定之命令非但不得抵觸法律,且須有法律之依據,行政處分本身產生無效或撤銷的法律效果<有沒有依法行政,源自於法律保留原則,而不是法律優越原則.C選項是司法機關依法律保留原則以判決對行政行為產生法律效果,最有名的是NO.443層級化保留體系,更多例子可參考教科書D選項即前面同學所說明的惡法亦法,屬於法律優越原則,不太需要用到行程法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