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 最近3年內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受違規記點者,不准申辦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登記。(A)O(B)X
281. 最近3年內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不准申辦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登記。(A)O(B)X
282.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之車輛,因擅自轉讓其他個人或公司行號,經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其營業車輛牌照者,處吊銷其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且五年內不得申辦。(A)O(B)X
283.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之車輛,未事先依規定核准僱用或交予他人駕駛,經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其營業車輛牌照者,處吊銷其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且5年內不得申辦。(A)O(B)X
284. 職業汽車駕駛人得憑因逾期審驗被註銷之職業駕駛執照,申請換發同等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A)O(B)X
285. 機場排班計程車依規定於排班計程車指定上客處載客者,客運運價除依規定費率計收外,得視各機場所在地之運程狀況另加收停留服務費。(A)O(B)X
286. 機場巡迴計程車,得視各機場所在地之運程狀況另加收停留服務費。(A)O(B)X
287. 一般計程車駕駛人,得駕車進入航空站停車場後向勤務警察說明事由,並填寫接送親屬登記表經當場審核符合規定後於場門口接送親屬。(A)O(B)X
288. 執業登記證之置放位置,已裝有安全氣囊或其他汽車原廠所附之安全設備者,應另擇儀表板上其他明顯位置置放。(A)O(B)X
289. 計程車駕駛人之職業駕駛執照已吊銷或註銷時,由原發證之警察局廢止其執業登記,並收繳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A)O(B)X
290. 更改姓名可於辦理執業登記證時一併辦理,不受異動辦理期限為15日之限制。(A)O(B)X
291. 個人計程車客運業之輪替或臨時替代駕駛,係屬執業登記執業事實之一。(A)O(B)X
292. 汽車之車架、車身、頭燈等設備或使用性質、顏色等可以變更,但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異動登記。(A)O(B)X
293. 汽車的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不可以變更。(A)O(B)X
294. 計程車設置車頂廣告看板架者,不需要向監理單位申請檢驗與異動登記。(A)O(B)X
295. 汽車駕駛人行近多車道之圓環,外側車道之車輛先行。(A)O(B)X
296. 車輛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警察指揮之交岔路口,不分幹線道支線道時,右方應讓左方車先行。(A)O(B)X
297. 行駛於長隧道內若發生火災時,應熄火停車,所有人員攜帶貴重物品下車,鑰匙留置車內,並不得上鎖,以便搶救人員移置車輛。(A)O(B)X
298. 在設有分隔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分隔島右側行駛之車輛,原則上不得左轉。(A)O(B)X
299. 在設有分隔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快車道行駛之車輛,不得右轉。(A)O(B)X
300. 汽車在彎道、狹路或交通頻繁處,不得倒車。(A)O(B)X
251. 依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規定,機場排班車輛標識漆應繪於(A)後門兩側(B)前門兩側(C)後車窗明顯處。
51. 高速公路上,停放車道外側路肩之故障車輛,不得超過 (A)2小時(B)6小時(C)12小時(D)以上皆非
251. 汽車駕駛人未按指定日期參加測驗、執業前講習者,應重新申請辦理執業登記。 (A)O(B)X
151. 計程車計費表為應經檢定法定度量衡器,必須經檢定合格,並附加合格印證,才可以使用。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