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內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新臺幣(A)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B)3,600元以上9,000元以下(C)6,000元以上1
68. 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辦理執業登記,領取執業登記證,即行執業者,處(A)新臺幣15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B)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鍰(C)處新臺幣3600元以下罰鍰
77.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之車輛,因擅自轉讓其他個人或公司行號,或未事先依規定核准僱用或交予他人駕駛,經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其營業車輛牌照者,該個人經營計程車原申請人於(A)5年(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