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會法定人數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永久性集會如無規定其開會總數,以出席人數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始得開會(B)會員無定額者不受開會額數之限制(C)處理議案之委員會,應有全體委員通過半數之出席,
關於會議表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表決方式有舉手(機械)表決、起立表決、正反兩方分立表決、唱名表決、投票表決(B)對人之表決應採無記名投票表示負責為原則(C)對事之表決,以記名投票表示實責為原則
下列有關高級首長安全維護之敘述,何者有誤?(A)高級首長之機要、隨扈及駕駛人員,應慎重遴選(B)高級首長及外籍貴賓之行止,應隨時公開以便媒體採訪(C)高級首長辦公室或重要會議場所,事前應作安全檢查(D
除法律別有規定者外,下列何者得遵守由左至右之橫行格式原則,並得依其需要自行規定其文書之格式?【甲】檢察機關之起訴書;【乙】行政機關之訴願決定書;【丙】外交機關之對外文書;【丁】警察機關之對外文書;【戊
下列有關公文行文之敘述,何者有誤?(A)各機關為實施分層負責,逐級授權,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8條規定,得就授權範圍訂定分層負責明細表(B)凡性質以用本機關為宜者,若授權第2層或第3層決定,則以該
下列有關公文之擬稿原則,何者有誤?(A)簽宜載明年月日及單位(B)各種名稱如非習用有素,不宜省文書寫(C)如遇譯文且關係重要者,須以括弧加註原文,以資對照(D)引敘原文若其為直接語氣仍應維持其直接語氣
下列有關公文之擬稿原則,何者有誤?(A)案件如已分行其他機關者,應於文末敘明,以免重復行文(B)文稿中多個機關名稱同時出現時,按照既定機關順序,由右至左依序排列(C)如有添註塗改,應於添改處蓋章(D)
下列有關公文書寫之敘述,何者有誤?(A)「主旨」如分項條列,應另列縮格書寫(B)主旨為全文之精要,在說明行文目的與期望,應力求具體扼要(C)「說明」如無項次,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右書寫;如分項條列,應另
下列有關公文書寫之敘述,何者有誤?(A)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作較詳細之敘述,無法於「主旨」內容納時,用「說明」段來說明之(B)向受文者提出之具體要求無法在「主旨」內簡述時,用「說明」段列舉(
下列有關公布法律、發布法規「令」作法之敘述,何者有誤?(A)令文可不分段,敘述時名詞一律在前(B)多種法律之制定或廢止,同時公布時,可併入同一令文處理(C)公、發布應以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方式為之,並
以下有關「公告」結構及作法之敘述,何者有誤?(A)公告之結構分為「主旨」、「依據」、「公告事項」三段(B)段名上須冠以數字(C)公告不署機關首長職稱、姓名(D)公告內容僅就「主旨」補充說明事實經過或理
「簽」、「稿」擬辦的方式,採用先簽後稿者,下列何者正確?【甲】制定、訂定、修正、廢止法令案件;【乙】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丙】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之案件;【丁】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戊
下列有關簽撰之款式,何者有誤?(A)一般存參文件得於原件文中空白處簽擬(B)案情簡單之文件可不分段,以條列式簽擬(C)先簽後稿時,簽應按「主旨」、「說明」、「擬辦」三段式辦理(D)簽稿併陳時,如案情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