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遞延年金保險第二期以後保險費如未依約交付,A保險公司應催告要保人繳費,逾寬限期間保單停效;B無寬限期間及停效之適用;C保險公司僅得減少年金金額; (A)ABC (B)BC (C)AB (D)AC
26 分期繳付保險費之個人遞延年金保險契約,要保人自年金給付前 3 年即未再繳付保險費,則保險公司得如何處理?(A)寄發催告 (B)停止該遞延年金保險契約(C)終止該遞延年金保險契約 (D)減少保險年
39 保險契約成立後,要保人有依約繳納保險費之義務,如未依約繳交保險費,下列保險人之作為敘述何者錯誤?(A) 可接受其家人代為交付保費 (B)告訴要保人可利用保費墊繳機制(C)告訴要保人可利用保單借款
32 個人傳統型遞延年金保險,若第 2 期以後分期保險費未交付時,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起 30 日要保人仍未交付者,依保險單條款之約定,保險公司得自翌日起將該契約變更為何種情況,使契 約繼續有效? (
25. 依保險法第 117 條第 2 項的規定,遞延年金保險的分期繳保險費已付足 2 年以上而在復效期限屆滿仍未辦理復效。於年金開始給付時,保險公司應如何給付年金?(A) 契約終止,不必給付(B) 依
25. 依保險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遞延年金保險的分期繳保險費已付足二年以上而在復效期限屆滿仍未辦理復效。於年金開始給付時,保險公司應如何給付年金?(A) 契約終止,不必給付(B) 依原定年金
26. 依保險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遞延年金保險的分期繳保險費已付足二年以上而在復效期限屆滿仍未辦理復效。於年金開始給付時,保險公司應如何給付年金?(A) 契約終止,不必給付(B) 依原定年金
25. 依保險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遞延年金保險的分期繳保險費已付足二年以上而在復效期限屆滿仍未辦理復效。於年金開始給付時,保險公司應如何給付年金?(A) 契約終止,不必給付(B) 依原定年金
9 個人遞延年金保險(傳統型,無保證期間,亦無保證金額)被保險人在領第一年年金不久後就失蹤,則保險公司在其法院死亡宣告前,應如何處理後續的給付?(A)按已領年金年額占已繳總保費的比例,返還剩餘的保險費
12 保險法第 117 條第 1 項規定:「保險人對於保險費,不得以訴訟請求交付」,關於該條所指「保險費」之敘述,何者錯誤? (A)保險單條款規定,要保人應依約定方法及日期支付第二期以後的保險費,要保
四、甲於民國 102 年 2 月 10 日以其子乙為被保險人,與 A 保險人訂立終身壽險契約附加醫療保險,並於民國 102 年 2 月 10 日依約繳納保險費。乙於民國 102 年 6 月 1 日因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