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2 下列中何者是憲法法庭的職權?(A)行政院院長之彈劾   (B)政黨違憲之解散  (C)總統副總統之罷免  (D)公民投票案之審核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 總統副總統之彈劾:立法院1/2以上立委提案且須2/3以上立委同意通過再交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之憲法法庭審理。

【評論主題】三、目前由於市場的開放性以及科技的發達,產品運銷通路漸趨多元,根據 P. Kolter 的觀點,依照轉手層次以及中間商販的型態分為不同階通路的分類。【題組】 ⑴請說明何謂「零階通路」?(4 分)

【評論內容】台灣立委是採並立制,是由區域立委(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不分區立委(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立委除了"不分區立委"的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還有區域立委的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所以,C選項立法委員"均"採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是錯的

【評論主題】【題組】(三)創設臺灣史上第一座西醫館?

【評論內容】又跳選項= =

【評論主題】一、請說明汞危害性?(5 分)並說明國際水俣汞公約重點及我國因應之道。(15 分)

【評論內容】D.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

【評論主題】一、請說明汞危害性?(5 分)並說明國際水俣汞公約重點及我國因應之道。(15 分)

【評論內容】第一百七十三條(少數股東請求召集)  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

【評論主題】VII. Crossword Puzzle (1%X15=15%)【題組】77.ABC news reports that teens can go too far by sexting, an im

【評論內容】第 194 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第 195 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評論主題】81.雖然紫色讓人聯想到皇室,但是偏愛紫色的人也可能很挑剔且難以理解。(While~ ) 4%

【評論內容】D 法律修正須經立院通過,總統公布

【評論主題】【題組】ii

【評論內容】金額記載的文字與數字不同的時候,依文字的金額

【評論主題】1. Estimate the molar volume of CO2 at 500 K and 100 atm by treating it as a van der Waals gas. The

【評論內容】第 109 條 (選舉法庭與再審)選舉、罷免訴訟,設選舉法庭,採合議制審理,並應先於其他訴訴審判之,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各審受理之法院應於六個月內審結。

【評論主題】【題組】(3)CH3CHCHCH2CH(CH3)CH3【 9 】;

【評論內容】why

【評論主題】【題組】 ⑵銀行取得該建地及房屋抵押權的理由爲何?(8 分)

【評論內容】立院職權行使法第34條:  覆議案審查後,應於行政院送達十五日內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如贊成維持原決議者,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即維持原決議;如未達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即不維持原決議;逾期未作成決議者,原決議失效。

【評論主題】一、試列舉五項營建管理之核心知識,並說明之?(25 分)

【評論內容】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3 條:     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 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

【評論主題】9. 有一梯形面積為 40,其上底為 10,高為 2,求其另一底為_________。

【評論內容】第 17 條 前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二、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雇主因前項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於三十日前通知之,並應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評論主題】【題組】 ⑵ MRSA

【評論內容】第 449 條 租賃契約之期限,不得逾二十年。逾二十年者,縮短為二十年。前項期限,當事人得更新之。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不適用第一項之規定。

【評論主題】【題組】 ⑷洩漏時滅火救災人員應注意之事項為何?

【評論內容】主契約,指不以他種法律關係存在為前提,而能獨立存在的契約。一般契約,多為主契約,例如買賣、租賃、委任是。從契約係指因主契約的存在而存在,隨主契約的消滅而消滅的契約,例如保證契約、利息契約、抵押權設定契約。

【評論主題】七、計算 1.00×10-7 M HNO3(aq)的 pH 值。(15 分)

【評論內容】"推定"跟"視為"的陷阱

【評論主題】【題組】 ⑵假定今天有兩名泳客被鯊魚咬到,請問明天沒人被鯊魚咬到的機率為何?(12 分)e -1 = 0.3679

【評論內容】民法第一○六四條規定:「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此規定即為「準正」制度。 

【評論主題】二、某國銀行業在 2011 年底的資產負債表如下所示:(單位:億元)該國銀行業吸收活存與定存,除須提存法定準備率 5%與 2%外,還須就存款總額提存法定流動準備率 7%。試回答下列問題:【題組】⑴該國

【評論內容】韋伯並將國家定義為一個「擁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壟斷地位」的實體,這個定義對於西方現代政治學的發展影響極大。他在各種學術上的重要貢獻通常被通稱為「韋伯命題」。維基百科

【評論主題】【題組】 ⑵ Highly migratory fish stocks

【評論內容】選B怎麼跑成C

【評論主題】【題組】(三)帶絭

【評論內容】非常上訴由檢察總長向最高院提起

【評論主題】【題組】(三)帶絭

【評論內容】第441條 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者,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得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評論主題】【題組】 ⑶Phytochrome 與 Photoperiodium

【評論內容】民法第185條規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評論主題】三、複數 z = x + iy ,請以三角函數表示 。(20 分)

【評論內容】我選C的...又跳選項了...BUG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