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0 甲受僱於乙公司,因生產而請產假 8 周,該年度考績因其出席日數少於其他同仁而考績被打乙等,因此減少半個月之考績獎金,甲不服,向乙抗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因為請產假者,其當年考績不應受到保障
【評論內容】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21 條
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
其他不利之處分。
【評論主題】49 下列何者受著作權保護?(A)判決 (B)法令(C)時事報導之攝影著作 (D)高考試題
【評論內容】
第 9 條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A<B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D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
其他文書。
第 5 條
本法所稱著作,例示如下︰
一、語文著作。
二、音樂著作。
三、戲劇、舞蹈著作。
四、美術著作。
五、攝影著作。-----<C
六、圖形著作。
七、視聽著作。
八、錄音著作。
九、建築著作。
十、電腦程式...
【評論主題】48 有關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的描述,下列何者錯誤?(A)保險年資須合計滿 15 年方可請領老年年金(B)被保險人年滿 60 歲即應領取,不得延後退休(C)老年年金之所得替代率原則為每年 1.55%(
【評論內容】
(A)勞保條例第58條第1項第1款
年滿60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一、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B)第58條第5項,
第一項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
之條文施行之日起,第十年提高一歲,其後每二年提高一歲,以提高至65歲為限。
(C)第 58-1 條
老年年金給付,依下列方式擇優發給:
一、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零點七七五計
算,並加計新臺幣三千元。
二、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一點五五計算。
(D)第 74-2 條第1項
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被保險人符合本
保險及國民年金保險老年給...
【評論主題】41 無須一一公布法規條文,得僅公布法規名稱者,為:(A)法規之制定 (B)法規之修正 (C)法規之廢止 (D)法規之恢復適用
【評論內容】
參照中標法第 22 條
(1)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2)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3)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
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評論主題】35 有關行政程序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行政程序法之內容包含實體與程序規定 (B)所有國家機關之行政行為均適用行政程序法(C)行政機關所有之行政行為均適用行政程序法 (D)行政程序法是都市更新
【評論內容】
消去法<B<C參照行程法第 3 條(適用範圍)
(1)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法規定為之。
(2)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機關排除)
一、各級民意機關。
二、司法機關。
三、監察機關。
(3)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事項排除)
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
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
五、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
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
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消去...
【評論主題】34 下列關於夫妻分別財產制之敘述,何者正確?(A)夫妻分別財產制的訂立應以書面為之,始生效力(B)夫妻分別財產制的訂立應向法院登記,始生效力(C)夫妻一方受破產宣告時,夫妻應改用分別財產制(D)夫妻
【評論內容】
第 1007 條(夫妻財產制契約之方式)-----<A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應以書面為之。
第 1008 條(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登記)-----<B
(1)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
(2)前項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登記,不影響依其他法律所為財產權登記之效力。
(3)第一項之登記,另以法律定之。
第1009條(刪除)-----<C
夫妻之一方受破產宣告時,其夫妻財產制,當然成為分別財產制。
第1011條(刪除)-----<D
債權人對於夫妻一方之財產已為扣押,而未得受清償時,法院因債權人之聲請,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評論主題】32 關於僱傭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為有償契約(B)僱用人對受僱人服勞務之際,其生命、身體有危害之虞者,有預防之義務(C)原則上受僱人不得使第三人代服勞務(D)原則上僱用人得將其勞務請求權讓
【評論內容】
第 482 條(僱傭之定義)-----<A
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
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第 483-1 條(僱用人對受僱人之保護義務)-----<B
受僱人服勞務,其生命、身體、健康有受危害之虞者,僱用人應按其情形為必要之預防。
第 484 條(勞務之專屬性)-----<C
僱用人非經受僱人同意,不得將其勞務請求權讓與第3人,受僱人非經僱用人同意,不得使第3人代服勞務。
當事人之一方違反前項規定時,他方得終止契約。
【評論主題】30 關於抵押權擔保的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抵押權擔保違約金 (B)抵押權擔保遲延利息(C)抵押權擔保實行抵押權的費用 (D)抵押權擔保之利息無期間之限制
【評論內容】
參照民法第 861 條(抵押權之擔保範圍)
(1)抵押權所擔保者為原債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及實行抵押權之費用
。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A)(B)(C)
(2)得優先受償之利息、遲延利息、1年或不及1年定期給付之違約金債權,
以於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聲請強制執行前5年內發生及於強制執行程序中
發生者為限。---(D)有期間之限制
【評論主題】28 有關死刑與無期徒刑之加重與減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死刑不得加重(B)死刑減輕者為無期徒刑(C)無期徒刑加重者為死刑(D)無期徒刑減輕者為 20 年以下 15 年以上有期徒刑
【評論內容】
第 64 條
(1)死刑不得加重。--(A)
(2)死刑減輕者,為無期徒刑。--(B)
第 65 條
(1)無期徒刑不得加重。--(C)
(2)無期徒刑減輕者,為二十年以下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D)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者為立法院召開臨時會之法定事由?(A)立法院院長請求 (B)總統咨請(C)立法委員五分之一之請求 (D)行政院院長之請求
【評論內容】參照本文第 69 條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無提出當選無效訴訟之資格?(A)檢察官 (B)候選人 (C)選監人員 (D)選舉委員會
【評論內容】
參照公職人員選罷法第 121 條
(1)當選人有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之一或第二項規定情事者,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舉區之候選人得以當選人為被告,於其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前,向該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2)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當選人,有前項情事時,其他申請登記之政黨亦得依前項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評論主題】20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43 條規定,各級選舉委員會之委員、辦理選舉事務人員,於選舉公告發布後,不得為候選人宣傳或參與競選活動。其中不包括下列何者?(A)為候選人站台 (B)參與候選人遊行活動
【評論內容】
參照正副總統選法第 43 條
各級選舉委員會之委員、監察人員、職員、鄉 (鎮、市、區) 公所辦理選
舉事務人員,於選舉公告發布後,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公開演講為候選人宣傳。
二、為候選人站台或亮相造勢。--(A)
三、召開記者會或接受媒體採訪時為候選人宣傳。
四、印發、張貼宣傳品為候選人宣傳。
五、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廣告物為候選人宣傳。
六、利用大眾傳播媒體為候選人宣傳。
七、參與候選人遊行、拜票、募款活動。--(B)、(C)
【評論主題】12 有關監察院監察權行使方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監察院職權行使方式為合議制(B)監察委員調查權僅限於向行政院及各部會調閱文件之權(C)監察院院長對於彈劾案不得指使與干涉(D)監察院院長對於糾
【評論內容】
選項(B)
參照憲法本文第 95 條
監察院為行使監察權,得向行政院及其各部會調閱其所發布之命令及各種有關文件。--任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