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小熊】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4 有關人民結社組織人民團體之權利,依法律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依照人民團體法,組織政黨無須事前許可,如其目的危害民主憲政秩序,主管機關得命其解散(B)依照人民團體法,組織

【評論內容】

(A) (B)釋字第 644 號 理由書最後一段:

....雖然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惟組織政黨既無須事前許可,須俟政黨成立後發生其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經憲法法庭作成解散之判決後,始得禁止。.....

(C)釋字第 479 號理由書第一段:

......人民團體若對其名稱無自主決定之自由,其自主決定事務之特性固將無從貫徹,而其對成員之招募與維持及對外自我表現之發揮,尤將因而受不利之影響。故人民團體之命名權,無論其為成立時之自主決定權或嗣後之更名權,均為憲法第十四條結社自由所保障之範疇。......

(D)釋字第 724 號 【人民團體...

【評論主題】23 國防部預備軍士官班招生簡章規定,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715 號解釋,係違反下列何原則?(A)不當連結禁止原則 (B)明確性原則 (C)比例原則 (D)誠信原則

【評論內容】然過失犯因疏忽而觸法,本無如同故意犯罪之惡性可言,苟係偶然一次,且其過失情節輕微者,難認其必然欠缺應具備之服役品德、能力而影響國軍戰力。系爭規定剝奪其透過系爭考選以擔任軍職之機會,非屬達成目的之最小侵害手段,逾越必要程度,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

【評論主題】2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5 條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其配偶之大陸地區子女,法院亦應不予認可部分,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712 號解釋,不符下列何原則?(A)平等原則 (B)明確性原則 (

【評論內容】惟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其配偶之大陸地區子女,將有助於其婚姻幸福、家庭和諧及其與被收養人之身心發展與人格之形塑,系爭規定並未就此種情形排除法院應不予認可之適用,實與憲法強調人民婚姻與家庭應受制度性保障,及維護人性尊嚴與人格自由發展之意旨不符。就此而言,系爭規定對人民收養其配偶之大陸地區子女自由限制所造成之效果,與其所欲保護之公共利益,顯失均衡,其限制已屬過當,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不符

【評論主題】55 依公務人員退休法之規定,公務人員年滿幾歲,應命令退休?(A)五十八歲(B)六十歲(C)六十五歲(D)六十三歲

【評論內容】

題目命令退休改為「屆齡」退休較妥當...

公務人員退休法

第 四 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一、任職滿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二

、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第 五 條  公務人員任職滿五年以上,年滿六十五歲者,應予屆齡退休。第 六 條  公務人員任職滿五年以上,因身心障礙,致不堪勝任職務,繳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已達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所定半殘廢以上之證明,並經服務機關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且出具證明者,應予命令退休。

【評論主題】46 我國現行的課責方式,不包括下列何者?(A)責任懲處 (B)政治懲處 (C)法律懲處 (D)行政懲處

【評論內容】原來這題考過滿多次了,中有許多討論: http://yamol.tw/tfulltext-%22%E6%94%BF%E6%B2%BB%E6%87%B2%E8%99%95%22.htm參考資料

【評論主題】15 具有本國籍者,才能擔任公務人員,係何種能力要件?(A)行為能力 (B)基本能力 (C)權利能力 (D)專業能力

【評論內容】蔡良文 《人事行政學:論現行考銓制度》p.335有提到參考資料

【評論主題】30.下列那個機關係屬首長制?(A)大法官會議(B)考試院(C)行政院(D)監察院

【評論內容】首長制(獨任制) :一人決策並負責,如行政院會議(但立法、司法、考試、監察院則為合議制)、僑務委員會合議制(委員制):數人共同決策,如中選會、公平交易委員會、通傳會

【評論主題】「組織扁平化」是彼得斯(G. Peters)所提出那一種政府革新的方式?(A)市場式政府 (B)彈性化政府 (C)參與式政府 (D)鬆綁模式政府

【評論內容】

彈性化政府 → 專案組織 (推測原因:著重人力彈性化,如契約外包,隨著任務不同而隨時組成)

參與式政府 → 扁平式組織 (因為對抗「傳統官僚典範」的「層級節制體系」=讓人民能參與公共事務=控制幅度大=組織扁平化)

【評論主題】4. 中華公司於 X2 年 1 月 1 日出售土地收到二年期的不附息本票一紙,面額$699,840,當時市場利率為 8%,土地成本$650,000,試作:【題組】(1)X2 年 1 月 1 日出售土地

【評論內容】

(A)法國官僚制度的特色:

走向中央集權;公務員受適當保障,監督、處事超然;官職與工作無密切配合;

公務員自成體系;公務員參與人事管理;公務員地位崇高

(B)德國官僚制度的特色:

統一法制分權管理;公務員忠誠奉獻與效率;基爾特(Guild,亦稱行會)職業制度精神;

憲法規定人民任公職機會均等

(C)美國官僚制度的特色 :

民主化;分權化;政治化;專業化

(E)日本官僚制度的特色:

貴族傾向(東京帝國大學畢業居多);公務員熱衷政治參與;高度群體(團體)意識;

文官退休年齡早;政府的高階層中,政治人物與文官無明顯區別,文官的政治權力極高且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