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6 張三於民國 102 年 6 月向某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 2 戶,契約書上載明房屋售價每戶 420 萬元(含稅),土地售價1,000 萬元,約定 2 年後完工過戶;同年 10 月張三將其中一戶出售予李

【評論內容】

個人稍作整理後,在此提供一個完整的思考途徑給大家參考:

(1)首先,題目中指出,預售屋於兩年後完工過戶(交屋),因此在102年度建商將預售屋出售給張三時,房屋尚未完工,在交易形態上屬於權利之移轉(預售屋指「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物為交易標的」,預售屋之買賣係屬一種權利之買賣)。

(2)原本,訂定房屋、土地(屬於特種貨物)之銷售契約,此種買賣要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但因為本題只是針對「權利」來做買賣,因而不適用之,故可以將②刪去。此外,新法修正後,自105年1月1日起,房屋、土地因適用房地合一新制,也被排除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課徵範圍之外。

(3)本題中,因為購買預售屋尚未完工過戶,僅為權利之買賣,所以也...

【評論主題】6 張三於民國 102 年 6 月向某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 2 戶,契約書上載明房屋售價每戶 420 萬元(含稅),土地售價1,000 萬元,約定 2 年後完工過戶;同年 10 月張三將其中一戶出售予李

【評論內容】

個人稍作整理後,在此提供一個完整的思考途徑給大家參考:

(1)首先,題目中指出,預售屋於兩年後完工過戶(交屋),因此在102年度建商將預售屋出售給張三時,房屋尚未完工,在交易形態上屬於權利之移轉(預售屋指「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物為交易標的」,預售屋之買賣係屬一種權利之買賣)。

(2)原本,訂定房屋、土地(屬於特種貨物)之銷售契約,此種買賣要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但因為本題只是針對「權利」來做買賣,因而不適用之,故可以將②刪去。此外,新法修正後,自105年1月1日起,房屋、土地因適用房地合一新制,也被排除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課徵範圍之外。

(3)本題中,因為購買預售屋尚未完工過戶,僅為權利之買賣,所以也...

【評論主題】4 王先生為中華民國國民,現年 31 歲,任職甲公司,104 年度的薪資所得 80 萬元,另領有結婚補助費 5 萬元;取得短期票券到期兌償金額超過首次發售價格部分之利息所得 10 萬元;檢舉獎金 2

【評論內容】本題涉及分離課稅之所得項目。所謂分離課稅,指的是某種所得可以不參加綜合(不計入所得人之所得額課稅),而依另一單一比例稅率課徵所得稅,並以就源扣繳作為完稅方式,由扣繳義務人按規定扣繳率辦理扣繳。其中,(1) 取得短期票券到期兌償金額超過首次發售價格部分之利息所得 10 萬元 (2) 檢舉獎金 2 萬元,均採分離課稅,故在此無須申報為綜合所得額。

【評論主題】2 依所得稅法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夫妻個別有所得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A)可以採各類所得分開計稅、分開申報之方式(B)夫妻只有薪資所得可以分開計稅,其餘所得須合併計稅(C)可以採各類所得分開計稅,但

【評論內容】

按本題所稱「一般情況」下須採合併申報,其「例外情況」即為所得稅法第15條本文中所稱「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之情形;於此情形下,始可選擇分開申報。

【評論主題】15 下列有關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之敘述何者錯誤?(A)土地所有權人在不同直轄市、縣(市)內有兩筆以上土地,則其應納地價稅需將該納稅義務人在不同縣市所有土地之地價總額加總,按累進稅率計算地價稅

【評論內容】(A)地價稅是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之。因此,只有同屬一縣市才會將轄區內地價總額加總計徵。

【評論主題】1 營利事業之下列所得,何者應計入營利事業所得總額課徵所得稅?(A)營利事業持有短期票券利息所得(B)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C)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

【評論內容】(B)(C)來說,只要投資公司為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公司組織營利事業,且被投資對象同為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符合兩個境內之要件),其所獲配的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均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乃是為避免重複課稅。至於(D),則是由個人之贈與人負擔稅負。

【評論主題】21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按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取得下列進項憑證,何者不得扣抵銷項稅額?(A)員工出差取得之火車票票根(B)載有營業人名稱及地址之二聯式統一發票收執聯(C)載有營業人統一編

【評論內容】二聯式統一發票,相較於三聯式,缺少了扣抵聯,因此無法如三聯式一般,將扣抵聯交付買受人以作申報扣抵之用。在此情況下,若欲使二聯式亦得扣抵,買受人(亦即取得進項憑證之人)應於購買時,請該營業人於二聯式統一發票上登載買受人之統一編號,始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評論主題】1 關於租稅法適用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對同一事項新舊法規有不同規定時,舊法應優先於新法適用(B)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其他法規修正後,仍優先適用(C)

【評論內容】

(A) 係「新法優於舊法原則」(又稱「後法優於前法」)

(B) 係「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6條》:「其他法規(普通法)修正後,(特別法)仍優先適用」

(C) 係「實體從舊(因直接影響稅負,為保障人民權利,故從舊)、程序從新原則」(因程序法之修正多在保障人民權利,故從新)

(D) 係「程序優先實體原則」(即租稅救濟案件之受理,以符合程序上規定為前提;倘程序不符,則實體不究)

【評論主題】45 依現行統一發票使用辦法之規定,營業人發行商品禮券,禮券上已載明憑券兌付一定數量之貨物者,應於何時開立統一發票?(A)訂購貨時(B)兌付貨物時(C)銷售貨物當日彙總(D)出售禮券時

【評論內容】本題依【統使14I】,屬商品禮券者,禮券上已載明憑券兌付一定數量之貨物者,應於出售禮券時開立統一發票。

【評論主題】6 甲及乙共有 X 發明之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專利申請權之讓與,應經甲乙兩人之同意(B)甲得自行實施X 發明(C)乙得單獨決定,將共有專利權之應有部分讓與他人(D)甲若拋棄共

【評論內容】

依專利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專利申請權共有人非經其他共有人之同意,不得以其應有部分讓與他人。

因此,本題(C)選項稱乙得單獨決定,乃屬錯誤,必須經過專利申請權共有人甲之同意,才可以將應有部分讓與他人。

【評論主題】5 多層次傳銷事業的個人參加人,因為自己直接向傳銷事業進貨或購進商品累積積分額(或金額)達一定標準,而自該事業取得的業績獎金,應申報為何類所得?(A)營利所得 (B)薪資所得 (C)執行業務所得 (D

【評論內容】就本題來說,應了解個人參加多層次傳銷之課稅規定,共分成三種情況:1. 多層次傳銷事業的個人參加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給消費者,全年進貨累積金額超過新台幣7萬元者,其全部銷售額所賺取之零售利潤,應申報營利所得。

【評論主題】7 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給付銀行業之利息,該營利事業應否辦理扣繳?(A)應扣繳 10% (B)應扣繳 15% (C)應扣繳 20% (D)免予扣繳

【評論內容】本題應參照【所細83】,原因在於營利事業給付銀行業之利息,依該條之規定,銀行業貸放款之利息所得及營利事業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之佣金、租賃及權利金收入,均免予扣繳。

【評論主題】4 依所得稅相關法規規定,總機構在日本之日商甲公司為從事營業活動之目的,在臺北市與臺中市各設有一建築工程場所,其營利事業所得稅應如何辦理完稅?(A)各建築工程場所分別向營業登記地國稅局辦理結算申報(B

【評論內容】本題應參照【所細49】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並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其他固定營業場所者,應由該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向其申報時登記地之稽徵機關合併辦理申報。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而有固定營業場所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由其固定營業場所分別向其申報時登記地之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評論主題】12 稅捐稽徵法所稱相當擔保,不包括下列何項擔保品?(A)應收帳款 (B)黃金 (C)公債 (D)銀行存款

【評論內容】本題應參照【稽11之1】,該條所稱相當擔保,係指相當於擔保稅款之左列擔保品:一、黃金,按九折計算,經中央銀行掛牌之外幣、核准上市之有價證券,按八折計算﹔其計值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評論主題】6 張三於民國 102 年 6 月向某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 2 戶,契約書上載明房屋售價每戶 420 萬元(含稅),土地售價1,000 萬元,約定 2 年後完工過戶;同年 10 月張三將其中一戶出售予李

【評論內容】

個人稍作整理後,在此提供一個完整的思考途徑給大家參考:

(1)首先,題目中指出,預售屋於兩年後完工過戶(交屋),因此在102年度建商將預售屋出售給張三時,房屋尚未完工,在交易形態上屬於權利之移轉(預售屋指「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物為交易標的」,預售屋之買賣係屬一種權利之買賣)。

(2)原本,訂定房屋、土地(屬於特種貨物)之銷售契約,此種買賣要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但因為本題只是針對「權利」來做買賣,因而不適用之,故可以將②刪去。此外,新法修正後,自105年1月1日起,房屋、土地因適用房地合一新制,也被排除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課徵範圍之外。

(3)本題中,因為購買預售屋尚未完工過戶,僅為權利之買賣,所以也...

【評論主題】30 孫先生為我國境內之居住者,若孫先生參加百貨公司周年慶摸彩,抽獎獲得汽車一部,價值80萬元,試問應如何課稅?(A)機會中獎之所得免稅(B)機會中獎之所得採10%分離課稅(C)機會中獎之所得採20%

【評論內容】應釐清:機會中獎之所得原則上併入綜合,採累進課稅;只有政府舉辦的機會中獎,才例外採分離課稅。然而不論何者,都會採20%的就源扣繳。在此,對前者來說,其所扣繳的納稅金,結算申報時可以抵稅;至於對後者來說,就源扣繳即已完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