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蔡咪路】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複選題34.下列何種情形應為不受理判決? (A)時效已完成者 (B)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C)曾經大赦者 (D)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E)已經提起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 303 條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           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           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再行起訴。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

【評論主題】複選題34.下列何種情形應為不受理判決? (A)時效已完成者 (B)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C)曾經大赦者 (D)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E)已經提起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 303 條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           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           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再行起訴。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

【評論主題】複選題34.下列何種情形應為不受理判決? (A)時效已完成者 (B)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C)曾經大赦者 (D)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E)已經提起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 303 條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           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           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再行起訴。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

【評論主題】複選題34.下列何種情形應為不受理判決? (A)時效已完成者 (B)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C)曾經大赦者 (D)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E)已經提起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 303 條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           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           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再行起訴。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

【評論主題】13.槍擊現場,對於射擊殘跡證物之處理原則,下列何者錯誤? (A) 同案若有槍彈證物可供鑑定,以射擊殘跡證物之鑑定為優先 (B) 採取手部射擊殘跡,應於案發後八小時內儘速採集 (C) 衣物之射擊殘

【評論內容】第五十一點﹝1﹞射擊殘跡證物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採取射擊殘跡,應以黏有雙面碳膠之鋁(銅)座分別黏取不同部位,並分別標示其採證位置。  (二)採取手部射擊殘跡,應於案發後八小時內儘速採集未經清洗、擦拭、救護之手部殘跡。  (三)採取衣物之射擊殘跡,應於案發後十二小時內儘速採集未經清洗、血跡污染之最外層衣物表面殘跡。  (四)同案查獲槍彈證物,應同時採取其彈殼內射擊殘跡備驗。  (五)同案若有槍彈證物可供鑑定,以槍彈證物之鑑定為優先,並將射擊殘跡證物暫時保存,視案情需要,再行送驗。槍擊事實明確時,亦同。

【評論主題】7.依據警察人員使用拋射式電擊器規範,警察人員執行下列何項勤務時,不得攜帶使用拋射式電擊器? (A)集 會遊行安全維護勤務(B)航空警察局執行機場航站區之巡邏勤務(C)捷運隨車安全維護勤務(D)鐵路警

【評論內容】警察人員使用拋射式電擊器規範 第8點       警察人員執行集會遊行安全維護勤務時,不得攜帶使用拋射式電擊器。

【評論主題】34.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分局應於收受報告單後二日內,簽發通知書指定期日通知違反本法之行為人或 嫌疑人到場。指定訊問之期日,不得逾收案後幾日? (A)五日 (B)七日 (C)十日 (D)十四日。

【評論內容】警察機關辦理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應注意事項(民國 104 年 09 月 16 日)十二、分局應於收受報告單後二日內,簽發通知書指定期日通知違反本法之行為人或嫌疑人到場。對於隨案送交到場者,應即訊問。前項指定訊問之期日,不得逾收案後十四日;其訊問時間,除有特殊情形外,應於辦公時間內為之。

【評論主題】複選題34.下列何種情形應為不受理判決? (A)時效已完成者 (B)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C)曾經大赦者 (D)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E)已經提起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 303 條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           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           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再行起訴。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

【評論主題】複選題31.下列何種情形,司法警察得於夜間詢問犯罪嫌疑人? (A)經法官許可者 (B)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 (C)受詢問人未表示反對者 (D)有急迫之情形者 (E)經犯罪嫌疑人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 100-3 條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    三、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    四、有急迫之情形者。犯罪嫌疑人請求立即詢問者,應即時為之。稱夜間者,為日出前,日沒後。

【評論主題】複選題27.甲、乙、丙三人相約至快炒店暢飲,期間與鄰桌丁及其朋友們發生敬酒摩擦,兩邊大小聲後不 歡而散。酒酣耳熱後,雙方到 KTV 唱歌時,又在大廳不期而遇。雙方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 依實務觀點,下列

【評論內容】同時犯指二人以上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共同實行同一犯罪行為。共同正犯指二人以上事先合謀,由其中一部分或全部人實行犯罪行為。

【評論主題】複選題24.依據民國 112 年函頒修正之「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公務上之必要,需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時,於接觸交往前應以書面或口頭申請 (B)特定對象包含經營色

【評論內容】(A) 因公務上之必要,需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時,於接觸交往前應以書面或口頭申請     (C) 經核准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之地點,不以特定地點或場所為限     以特定對象住居所、事業處所、營業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為原則,不得於色情、賭博、涉毒等及其他與犯罪有關之非法場所為之。(D) 因緊急情況未能先報准,可自行接觸後,於 24 小時三日內將接觸交往經過填報接觸交往報告表 陳核

【評論主題】複選題37.依據「警察機關設置及巡簽巡邏箱實施要點」規定,巡邏箱設置地點擇定原則為下列何者? (A)居民較少、地處偏遠且道路崎嶇且未設守望崗處所 (B)水源區、橋樑、隧道、涵洞等處所 (C)與其他分駐

【評論內容】(一)治安要點及交通衝要處所。(二)居民較少、地處偏遠且道路崎嶇、地形開闊且未設守望崗處所。(三)水源區、橋樑、隧道、涵洞、交通孔道、會哨地、山地工寮等處所。(四)重要之政府機關、人員及經濟、教育、文化、金融等必要機構、處所。(五)與其他分駐(派)出所交界地區之小道或建築物。(六)臨時突發或經常性發生治安事故地點。

【評論主題】複選題35.有關警勤區經營作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提供民眾警勤區員警聯繫卡,載明服務事項及聯繫方法 (B)運用會議、社群媒體等,建立與轄區民眾之溝通聯繫管道 (C)設置三處以上巡邏箱或電子巡

【評論內容】警察勤務區訪查作業規定。第5點警勤區經營作為如下:  (一)提供民眾警勤區員警聯繫卡,載明服務事項及聯繫方法。  (二)運用會議、社群媒體及網路平臺等,建立與轄區民眾之溝通聯繫管道。  (三)提供民眾安全防護措施及防止被害等處置建議。  (四)清查與列管轄區易生犯罪、交通事故及妨害安寧秩序之處(場)所,供勤務規劃參考。  (五)擇定轄區治安、交通熱點、偏僻地區或重要地點,設置二處以上巡邏箱或電子巡邏箱,按時巡簽。  (六)按時查訪治安顧慮人口及記事人口。  (七)建立轄區機關(構)、團體、學校與軍事單位等基本資料及聯繫窗口。  (八)受理民眾對警政反映及建議事項,並積極處理,回復提案人;對急需關懷協助之民眾,通報有關單位及分局處理。

【評論主題】複選題27.有關執行保護令應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保護令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時,應確認相對人完成遷出之行為 (B)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保護令指定之標的物所在處所解除相對人之占有

【評論內容】(B) 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保護令指定之標的物所在處所解除相對人之占有或扣留取交被害 人時,必須會同村(里)長為之     必要時得 (C) 義務人不依保護令交付未成年子女時,應依權利人之聲請,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警察機關應依權利人之聲請,限期命義務人交付。屆期未交付者,應發給權利人限期履行而未果之證明文件,並告知得以保護令為強制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E)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執行保護令之方法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聲明異議時,認其無理由者,應於七日內加具意見,送原核發保護令之法院裁定之     十日

【評論主題】19.快速打擊犯罪部隊啟動案件等級分 ABCD 等四級,下列各級之啟動條件何者錯誤? (A) A 級:案發分局除啟動快打警力外,須同時啟動區域聯防警察局及分局快打警力支援 (B) B 級:案發分局除啟

【評論內容】警察局狀況等級區分為 A、B、C、D 等 4 級如下:     A 級:        案發分局除啟動快打警力外        須同時啟動區域聯防警察局及分局快打警力支援始能解除狀況。     B 級:        案發分局除啟動快打警力及第 1 梯次區域聯防分局支援外        尚須再啟動第 2 梯次警察局快打警力支援始能解除狀況。     C 級:        案發分局除啟動快打警力外        尚須啟動區域聯防分局支援能解除狀況。     D 級:        案發分局自行啟動快打警力即可解除狀況。

【評論主題】10.有關解除列管防空避難設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洽詢住戶、管委會或所有權人,查明建築物使用執照核發日期 (B)依十字劃分法將各村(里)以道路劃分四象限區位,分別計算各象限內防空避難處所容納

【評論內容】應確實查對建築物年份資料,並遵守「危險先行」「供需不足禁止」「公有禁止」「依序自舊到新」「均衡原則」等五大原則,審慎評估解除列管範圍。

【評論主題】複選題38.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分則規定,就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加以處罰有下列哪些? (A)運輸 (B)出租 (C)攜帶 (D)持有 (E)公然陳列

【評論內容】

依據社維法第63條第一項第八款

製造、運輸、販賣、攜帶、公然陳列

【評論主題】20. 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得減輕處罰之規定,下列何者不適用之? (A)幫助他人實施違序之行為者 (B)八十歲之違序人 (C)出於過失違序者 (D)教唆他人實施違序之行為者

【評論內容】(A) 幫助他人實施違序之行為者     第17條,得減輕處罰。(B) 八十歲之違序人     第9條,得減輕處罰。(C) 出於過失違序者     第7條,不得罰以拘留,並得減輕之。

【評論主題】【題組】⑷請提出經驗法則規劃之建議。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69台上字第3945號判: 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列各款為竊盜之加重條件,如犯竊盜罪兼具 數款加重情形時,因竊盜行為祇有一個,仍祇成立一罪,不能認為法律競 合或犯罪競合,但判決主文應將各種加重情形順序揭明,理由並應引用各 款,俾相適應。又所謂有人居住之建築物,不以行竊時有人居住其內為必 要,其居住人宿於樓上,或大樓管理員居住另室,而乘隙侵入其他房間行 竊者,均不失為侵入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行竊。 所以答案是A

【評論主題】7、「蹩腳」的本地話

【評論內容】

國內法包含民法、民事訴訟法等等其他法律,故憲法為國內法之母法

【評論主題】【題組】 ⑶如果 μ Y = μ X + 1,統計考驗力為何?(5 分)

【評論內容】「不」適用...應該是適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