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情形,何者構成法官受懲戒之事由?
(A)判決見解違反最高法院判決之見解
(B)判決見解與通說不同
(C)羈押必要性之判斷,與上級審見解不同
(D)審理程序中完全禁止辯護人詰問證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07033
統計:A(68),B(24),C(23),D(11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訊問不予計時之情形

用户評論

夢冰玥天】評論

ABC選項依憲法80條,法官依法獨立審判。A選量如果改成判例~就有討論的空間了~因為判例有拘束力~D選項依刑訴第167條,辯護人詰問證人時,審判長除認有不當者外,不得限制或禁止之。題目寫說完全禁止,好像踰越法條範圍了~應該是這樣解吧!?

蔡咪路】評論

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憲法第16條)

Eda Huang】評論

A,B,C其實就是法官見解與他人不同法官怎麼可能因此受懲戒呢仔細想想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