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D_Bear】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4.教育部令訂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臺教學三字第1100072134B號令)規定適用學生之受教權益,不包括下列何者?(A)保留入學資格(B)家長隨班照護(C)彈性辦理請假(D)延長修業期

【評論內容】適用學生之受教權益:1.彈性辦理請假   2.彈性處理成績考核   3.保留入學資格   4.延長修業期限   5.申請休學期間不算入休學年限   6.其他受教權益引自《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

【評論主題】9.自主學習是十二年國教課綱的重要主張,請問下列對自主學習的敘述何者不適當:(A)如何引發學生對各領域課程教學的興趣,也是激發學生自主學習的方式之ㄧ。(B)自主學習意味著學生為主體,教師不需提供學生任

【評論內容】根據108課綱,自主學習與一般課程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學習的目標、進度與方式都是學生自己操之在手,因此學生可以依照個人或小組的實際狀況,訂定確實且可行的學習計畫。而自主學習的意義則是在於「學習」如何學習,學生將要為自己規劃學習目標、學習方式,並運用資源,逐步落實自己所訂定的學習計畫。在計畫執行過程中,去培養「發現問題」、「尋找資源」、「解決問題」等能力。在學習如何學習的過程中,學生依然需要教師的引導與指導,以達到更佳的學習成效。

【評論主題】41.「最有效的教育方法:不是告訴他們答案,而是向他們提問」是下列何者的名言?(A)Immanuel Kant(1724-1804)(B)Socrates(B.C.470-399)(C)Plato(B

【評論內容】廣為人知的蘇格拉底式對話,強調的便是持續提問,引起被提問者的更多反思,並澄清彼此觀念和思想,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透過層層遞進的詰問,讓被提問者越來越接近真理。

【評論主題】44.教育部令訂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臺教學三字第1100072134B號令)規定適用學生之受教權益,不包括下列何者?(A)保留入學資格(B)家長隨班照護(C)彈性辦理請假(D)延長修業期

【評論內容】適用學生之受教權益:1.彈性辦理請假   2.彈性處理成績考核   3.保留入學資格   4.延長修業期限   5.申請休學期間不算入休學年限   6.其他受教權益引自《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

【評論主題】9.自主學習是十二年國教課綱的重要主張,請問下列對自主學習的敘述何者不適當:(A)如何引發學生對各領域課程教學的興趣,也是激發學生自主學習的方式之ㄧ。(B)自主學習意味著學生為主體,教師不需提供學生任

【評論內容】根據108課綱,自主學習與一般課程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學習的目標、進度與方式都是學生自己操之在手,因此學生可以依照個人或小組的實際狀況,訂定確實且可行的學習計畫。而自主學習的意義則是在於「學習」如何學習,學生將要為自己規劃學習目標、學習方式,並運用資源,逐步落實自己所訂定的學習計畫。在計畫執行過程中,去培養「發現問題」、「尋找資源」、「解決問題」等能力。在學習如何學習的過程中,學生依然需要教師的引導與指導,以達到更佳的學習成效。

【評論主題】41.「最有效的教育方法:不是告訴他們答案,而是向他們提問」是下列何者的名言?(A)Immanuel Kant(1724-1804)(B)Socrates(B.C.470-399)(C)Plato(B

【評論內容】廣為人知的蘇格拉底式對話,強調的便是持續提問,引起被提問者的更多反思,並澄清彼此觀念和思想,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透過層層遞進的詰問,讓被提問者越來越接近真理。

【評論主題】4. 請問以下哪一個不是校園危機事件處理的常見原則? (A)把握立即性 (B)以當事人的安全為最大考量 (C)處理當事人過去的創傷議題 (D)採取立即可用的資源和行動。

【評論內容】

根據高中版心輔手冊,危機處理之心理輔導基本概念一節:危機處理心理輔導主要目的在於協助經歷危機者能夠有效因應目前的情境,而非解決過去不適應或創傷經驗。目標分為:消極性目標協助CL度過現有的混亂、縮小危機負面影響之程度、恢復到危機前的功能與現實狀況、減少PTSD的出現。積極性目標增加受輔學生成長的可能性,學到新的因應技巧、增加生活選擇並拓展人生觀。

【評論主題】10. 在校國中女生若未婚懷孕找您輔導,輔導教師最好:(A)建議其休學,以保護當事人免遭人議論甚至霸凌(B)尊重家長決定,學校不應積極處理,以免傷害案主自決權(C)請民代及家長委員會全權處理,以免事情

【評論內容】

根據《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110.07.23修正)四、學校應提升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對適用學生同理、接納與關懷之正向態度,積極營造無歧視、多元平等之友善校園環境(B),並依下列方式辦理:(一)學校應於相關課程、教育活動、集會或研習,納入維護學生懷孕受教權及情感教育相關議題之宣導、訓練,每學年應辦理至少一場宣導或訓練。(二)學校不得以學生懷孕、曾懷孕或育有子女為由,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要求適用學生請假、休學、轉學或退學。(A)(三)學校應修正學則、各種章則、成績考核或評量之相關規定,納入彈性辦理請假、彈性處理成績考核、保留入學資格、延長修業期限、申請休學期間不計入休學年限之輔導協助措施,協助適用學生完成學業。但法規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四)學校應改善校園相關設施,提供適用學生友善安全之學習環境。(五)學校不得歧視或違法懲處適用學生,亦不得做出其他不當之措施或決議。(C)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3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