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51. 設 S 為所有正方形的集合,R 為所有長方形的集合,Q 為所有菱形的集合,P 為所有平行四邊形的集合。下列哪一個關係是對的?(A) (B) (C) (D)

【評論內容】

補充一下符號用法整理:

【屬於】

若元素x落在集合A中

元素x「屬於」A

【子集】

集合A的任一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

集合A包含於集合B

集合A是集合B的「子集」

【真子集】

集合A的任一元素都是B的元素

集合B至少有一個元素不屬於A

集合A是集合B的「真子集」

【交集】

兩個集合之中的共同元素組成的集合

x∈A且x∈B

【聯集】

AB兩集合中所有元素組成的集合

x∈A或x∈B

【差集】

A集合扣掉B集合的元素

x∈A且x∉B

...

【評論主題】21.下列何者不是組成功能性與有效性跨環境及溝通夥伴之溝通素養的四項溝通領域技能?(A)語言能力(B)社會能力(C)策略能力(D)領導能力

【評論內容】

「語言能力、社會能力、策略能力」皆有助於平行溝通。「領導能力」則偏向由上而下的協調、組織溝通。→在跨環境及夥伴之間的溝通未必需要有領導能力強的領導者,但是其餘溝通技能則是必要的。

【評論主題】49. 家長索取其子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時,學校作法應符合?(A)需徵得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同意,方可提供家長 IEP(B)僅需提供個別學生 IEP 的學年目標與學期目標及評量相關資料,其餘

【評論內容】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源自第1110120950號函

一、依據本署111年9月5日召開之「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縣市研商會議」決議辦理。

二、依據「特殊教育法」第28條高級中等以下個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訂定時應邀請相關教學人員、身心障礙學生或家長參與。又查「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範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但未規定IEP及會議紀錄等資料需發予學生及家長,考量IEP涉及特教生權益,訂定及檢討IEP時如以會議形式辦理,會議決議或會中討論重要內容應於召開會議2週內提供予學生以及家長。

三、又完整IEP得由機關依職權主動提供予家長及學生,或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及「行政程序法」採申請制由家長申請後提供。

【評論主題】37. 小佑是國小一年級的重度聽覺障礙學生,為了促進小佑的語言發展,下列哪一選項是吳老師需較優先考量的措施?甲、教導小佑使用溝通板 乙、增加小佑和一般同儕互動的機會丙、評估小佑的家庭成員互動與需求 丁

【評論內容】

甲、教導小佑使用溝通板

  →未確認小佑的表達能力,通常宜優先以正常化(口說)為學習原則,再考慮溝通板

乙、增加小佑和一般同儕互動的機會

  →增加同儕互動機會,能提升學習動機,且有助於誘發學生的語言發展

丙、評估小佑的家庭成員互動與需求 

  →重度障礙宜使用生態評量,評估學生在自然情境的能及需求,進一步設計課程

丁、安置小佑於啟聰學校

  →不符合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最少限制」的趨勢,且對於語言發展無幫助

【評論主題】49.小明為具自閉症特質之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其就讀學校並無任何特殊教育班型,針對其雙重需求,其就讀學校的最適切做法是下列哪個描述?(A)申請安置於臨近學校之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接受以自閉症為主之教育

【評論內容】

※特殊教育法

第 11 條

1.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如下:

  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二、分散式資源班。

  三、巡迴輔導班。

2.前項特殊教育班之設置,應由各級主管機關核定;其班級之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由中央 主管機關定之。

3.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生,未依第一項規定安置於特殊教育班者,其所屬學校得擬具特殊教育方案向各主管機關申請;其申請內容與程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主管機關定之。

第 41 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及社經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應加強鑑定與輔導,並視需要調整評量工具及程序。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

依本法第四十一條對於身心障礙之資賦優異學生或社經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加強輔導,應依其身心狀況,保持最大彈性,予以特殊設計及支援,並得跨校實施。

【評論主題】32. 針對自閉症光譜中亞斯伯格症學生常只做他們喜歡的作業,且似乎不在意是否完成作業的情形,若欲改善其完成作業的情形,下列哪些選項為所應採取的措施?甲、教師間應協調出一致性的全方位策略,以協助孩子完成

【評論內容】針對亞斯伯格學生的問題行為應與家長共同想辦法協助其正常化(學習在正確的時間完成應完成的任務)而非給予特權更改寫作業的時間地點(養成回家就不用寫作業的習慣對學生學習生涯長期來看並非好事)且讓孩子作業只在學校完成,也是一種對家長的親權剝奪(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通常家長會想選B但是老師也不宜將家庭教養的權利義務包攬過度^^"

【評論主題】49. 家長索取其子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時,學校作法應符合?(A)需徵得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同意,方可提供家長 IEP(B)僅需提供個別學生 IEP 的學年目標與學期目標及評量相關資料,其餘

【評論內容】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源自第1110120950號函

一、依據本署111年9月5日召開之「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縣市研商會議」決議辦理。

二、依據「特殊教育法」第28條高級中等以下個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訂定時應邀請相關教學人員、身心障礙學生或家長參與。又查「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範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但未規定IEP及會議紀錄等資料需發予學生及家長,考量IEP涉及特教生權益,訂定及檢討IEP時如以會議形式辦理,會議決議或會中討論重要內容應於召開會議2週內提供予學生以及家長。

三、又完整IEP得由機關依職權主動提供予家長及學生,或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及「行政程序法」採申請制由家長申請後提供。

【評論主題】37. 小佑是國小一年級的重度聽覺障礙學生,為了促進小佑的語言發展,下列哪一選項是吳老師需較優先考量的措施?甲、教導小佑使用溝通板 乙、增加小佑和一般同儕互動的機會丙、評估小佑的家庭成員互動與需求 丁

【評論內容】

甲、教導小佑使用溝通板

  →未確認小佑的表達能力,通常宜優先以正常化(口說)為學習原則,再考慮溝通板

乙、增加小佑和一般同儕互動的機會

  →增加同儕互動機會,能提升學習動機,且有助於誘發學生的語言發展

丙、評估小佑的家庭成員互動與需求 

  →重度障礙宜使用生態評量,評估學生在自然情境的能及需求,進一步設計課程

丁、安置小佑於啟聰學校

  →不符合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最少限制」的趨勢,且對於語言發展無幫助

【評論主題】49.小明為具自閉症特質之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其就讀學校並無任何特殊教育班型,針對其雙重需求,其就讀學校的最適切做法是下列哪個描述?(A)申請安置於臨近學校之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接受以自閉症為主之教育

【評論內容】

※特殊教育法

第 11 條

1.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如下:

  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二、分散式資源班。

  三、巡迴輔導班。

2.前項特殊教育班之設置,應由各級主管機關核定;其班級之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由中央 主管機關定之。

3.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生,未依第一項規定安置於特殊教育班者,其所屬學校得擬具特殊教育方案向各主管機關申請;其申請內容與程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主管機關定之。

第 41 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及社經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應加強鑑定與輔導,並視需要調整評量工具及程序。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

依本法第四十一條對於身心障礙之資賦優異學生或社經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加強輔導,應依其身心狀況,保持最大彈性,予以特殊設計及支援,並得跨校實施。

【評論主題】32. 針對自閉症光譜中亞斯伯格症學生常只做他們喜歡的作業,且似乎不在意是否完成作業的情形,若欲改善其完成作業的情形,下列哪些選項為所應採取的措施?甲、教師間應協調出一致性的全方位策略,以協助孩子完成

【評論內容】針對亞斯伯格學生的問題行為應與家長共同想辦法協助其正常化(學習在正確的時間完成應完成的任務)而非給予特權更改寫作業的時間地點(養成回家就不用寫作業的習慣對學生學習生涯長期來看並非好事)且讓孩子作業只在學校完成,也是一種對家長的親權剝奪(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通常家長會想選B但是老師也不宜將家庭教養的權利義務包攬過度^^"

【評論主題】46.下列用語,何者屬於「啟事敬辭」? (A)敬稟 (B)茲覆者 (C)久仰仁風,未親儀範 (D)乞賜教言,以匡不逮。

【評論內容】

(A) 敬稟→署名下敬詞(用於祖父母及父母)

(B) 茲覆者→啟事敬辭(用於通常之信)

(C) 久仰仁風,未親儀範→思慕語-未會思慕(用於親友平輩)

(D) 乞賜教言,以匡不逮→結尾應酬語-請教語(表示願意接受對方指教之意)參考來源:首長用箋範例-新北市政府秘書處參考來源:公文語法彙編-國立中興大學秘書處 (p.41箋函公務書信用語)

【評論主題】46.下列用語,何者屬於「啟事敬辭」? (A)敬稟 (B)茲覆者 (C)久仰仁風,未親儀範 (D)乞賜教言,以匡不逮。

【評論內容】

(A) 敬稟→署名下敬詞(用於祖父母及父母)

(B) 茲覆者→啟事敬辭(用於通常之信)

(C) 久仰仁風,未親儀範→思慕語-未會思慕(用於親友平輩)

(D) 乞賜教言,以匡不逮→結尾應酬語-請教語(表示願意接受對方指教之意)參考來源:首長用箋範例-新北市政府秘書處參考來源:公文語法彙編-國立中興大學秘書處 (p.41箋函公務書信用語)

【評論主題】46.下列用語,何者屬於「啟事敬辭」? (A)敬稟 (B)茲覆者 (C)久仰仁風,未親儀範 (D)乞賜教言,以匡不逮。

【評論內容】

(A) 敬稟→署名下敬詞(用於祖父母及父母)

(B) 茲覆者→啟事敬辭(用於通常之信)

(C) 久仰仁風,未親儀範→思慕語-未會思慕(用於親友平輩)

(D) 乞賜教言,以匡不逮→結尾應酬語-請教語(表示願意接受對方指教之意)參考來源:首長用箋範例-新北市政府秘書處參考來源:公文語法彙編-國立中興大學秘書處 (p.41箋函公務書信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