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依依】評論
土地稅法第5條
【Ula Beaty】評論
第五條(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如左:一、土地為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二、土地為無償移轉者,為取得所有權之人。三、土地設定典權者,為出典人。前項所稱有償移轉,指買賣、交換、政府照價收買或徵收等方式之移轉;所稱無償移轉, 指遺贈及贈與等方式之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