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甲向乙租賃房屋居住,房屋年久失修,並有漏水的現象,若當事人未約定並無習慣,應由誰負擔修繕責任?
(A)甲
(B)乙
(C)甲與乙共同修繕
(D)甲與乙連帶負責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6564
統計:A(138),B(1892),C(41),D(1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責任、何謂不要物契約

用户評論

【用戶】何泰迪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民法債篇429-1

【用戶】Yuan Hsieh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應該是民法第429條,不是第429-1條喔

【用戶】Livia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429 條   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