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h-Han Huan】評論
撤銷:曾經成立過撤回:還沒有成立
【Yang Jhang】評論
第 1220 條
【shyotoku317】評論
第1202條遺囑人以一定之財產為遺贈,而其財產在繼承開始時,有一部分不屬於遺產者,其一部分遺贈為無效;全部不屬於遺產者,其全部遺贈為無效。但遺囑另有意思表示者,從其意思。此題D應也沒錯啊?!
【笙】評論
依題示,本題繼承並未開始,所以依民法1220條,視為撤回比較適當
【王熊熊】評論
1221
【卡比肥】評論
「撤銷」:已「生效成立」的法律行為,使其生效。生效過朔及成立時,致使無效(民法1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