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時,下列申報移轉現値之審核標準,何者錯誤?
(A)訂約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値爲準
(B)逾訂約日起30日始申報者,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値爲準
(C)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値爲準
(D)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法院判決確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値爲準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4438
統計:A(21),B(37),C(25),D(255),E(0)

用户評論

【用戶】emulous001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第47-1條(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Ⅰ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依左列規定:一、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二、申報人逾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始申報者,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三、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四、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五、經法院拍賣之土地,以拍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但拍定價額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以拍定價額為準;拍定價額如已先將設定抵押金額及其他債務予以扣除者,應以併同計算之金額為準。六、經政府核定照價收買或協議購買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