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根據我國特殊教育法規定,下列哪一項對個別化轉銜計畫(ITP)的描述是正確的?
(A)僅針對國三、高三學生進入職場所擬定的轉銜服務
(B)僅對於發展遲緩幼兒進入學校所需的轉銜服務
(C)針對所有特教學生進入新的教育情境所需擬定的轉銜服務
(D)針對所有教育階段的最後一年之障礙學生所需擬定的轉銜服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01197
統計:A(14),B(5),C(517),D(62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教法施行細則-IEP(民92)、特殊教育法第27條、 名詞解釋

用户評論

Amelia Liu】評論

我問高進老師的回答 2012-11-13 15:36:56 版主回覆: (公開回覆)本題建議選(D)。(C)選項中的「所有特教學生」可能包括資優,但目前的轉銜是專指身心障礙學生。(D)選項亦有瑕疵,目前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的轉銜計畫包括學前教育大班、小六、國三及高中職三年級。大學部分未並包括在內。 http://www.soezblog.com/plate/web/personrmsg.jsp?UI=kaochin

鍋鍋】評論

這題頗有爭議只要是轉換到一個新的環境都需要做轉銜的服務所以是不是答案C比較合適呢?

金榜題名】評論

可是特教學生包括資優生!!所以c絕對錯~

pa pa】評論

第 4 條  跨教育階段及離開學校教育階段之轉銜,學生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應召開轉銜會議,討論訂定生涯轉銜計畫與依個案需求建議提供學習、生活必要之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並依會議決議內容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以下簡稱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前項轉銜服務資料包括學生基本資料、目前能力分析、學生學習紀錄摘要、評量資料、學生與家庭輔導紀錄、專業服務紀錄、福利服務紀錄及未來進路所需協助與輔導建議等項;轉銜服務資料得依家長需求提供家長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