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評論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 十九 ...
【漾兒】評論
(A)政府機關(構)委託辦理之職場...
【shi】評論
(A)招生順序以員工子女、孫子女優先、其次為需要協助幼兒、最後才是前兩項以外之幼兒(B)職場教保服務中心師生比為1:10
【kaikai】評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82法規名稱: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1 月 24 日 第 3 條政府機關(構)、公司及非政府組織得於其合法使用之場址,設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提供其員工子女、孫子女教育及照顧服務(以下簡稱教保服務),至多以收托六十名幼兒為限。 第 13 條私營公司及非政府組織辦理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提供員工子女、孫子女教保服務,有收托餘額者,得招收各該辦理場址同棟建築物居民幼兒。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依下列順序招收幼兒:一、員工子女、孫子女。二、需要協助幼兒。三、前二款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