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g】評論
C 非屬基本所得額原因:公司組織之營利事...
【尤瑟夫(目標113會計師)】評論
依照所得基本稅額條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115(A) 依所得稅法規定停徵所得稅之證券交易所得 應計入§7 3:營利事業於一百零二年度以後出售其持有滿三年以上屬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規定之股票者,於計算其當年度證券交易所得時,減除其當年度出售該持有滿三年以上股票之交易損失,餘額為正者,以餘額半數計入當年度證券交易所得;餘額為負者,依前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