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依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規定,勞工因工會法第 35 條第 2 項規定所生之不當勞動行為爭議,應向何者提出裁決之申請?
(A)勞動部
(B)各縣市勞工局
(C)勞動檢查單位
(D)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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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奶茶】評論

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 39 條勞工因工會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所生爭議,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裁決。第 4 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