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要派單位若於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簽訂勞動契約前,有面試派遣勞工之行為時,該派遣勞工可自於要派單位提供勞務之日起至遲幾日內,以書面向要派單位提出訂定勞動契約之意思表示?
(A)九十日
(B)六十五日
(C)四十五日
(D)三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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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奶茶】評論

勞動基準法 第 17-1 條要派單位不得於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簽訂勞動契約前,有面試該派遣勞工或其他指定特定派遣勞工之行為。要派單位違反前項規定,且已受領派遣勞工勞務者,派遣勞工得於要派單位提供勞務之日起九十日內,以書面向要派單位提出訂定勞動契約之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