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以下關於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之職責說明,何者有誤?
(A)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輔導等事宜
(B)研擬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
(C)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D)推動特殊教育自我評鑑2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0),D(1),E(0)

用户評論

107已上岸~完勝教檢教甄】評論

(A)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 4 條本會任務如下:一、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輔導等相關事項。二、審議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輔導之年度工作計畫等相關事項。三、提供建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與輔導工作資源配置之專業諮詢。

小雲123】評論

(A)為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輔會)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 3 條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任務如下:1.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2.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3.研訂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流程。4.審議分散式資源班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育方案、修業年限調整及升學、就業輔導等相關事項。5.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學習輔具、專業服務及相關支持服務等事宜。6.審議特殊個案之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