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60364683】評論
免於處罰─行政罰之便宜主義、微罪不罰基於便宜主義之精神,行政罰法第19條規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罰鍰最高額3,000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前項情形,得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施以糾正或勸導,並做成紀錄命其簽名。
【Le Davv】評論
行政罰法的重要立法原則:1. 處罰法定主義,依據行政罰法第4條2. 有責主義,依據行政罰法第7條3. 便宜主義,行政罰法第19條4. 有利原則(從新從輕原則),行政罰法第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