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an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一、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之申請人: (一)當事人。(二)利害關係人。(三)受委託人。二、第一點第二款所稱利害關係人,指與當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二)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三)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四)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五)戶長與戶內人口。(六)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
【用戶】Kevin Li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戶籍法 第 65 條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閱覽戶籍資料或交付戶籍謄本;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