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雨璇】評論
現在為了提升教師的地位,有必要加強專門的知識與技能,所以很強調這個!
【范君子】評論
第 1 條 為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師資,充裕教師來源,並增進其專業知能,特制定本法。第 2 條 師資培育應著重教學知能及專業精神之培養,並加強民主、法治之涵泳與生活、品德之陶冶。師資培育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4 年 12 月 28 日
【Daniel Chen】評論
其實服務重於報酬這點也非常重要!
【Huiyi Hsu】評論
我是從師陪課程的內涵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