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u Huang We】評論
本辦法所定優秀運動選手,分級如下:一、第一級(國家代表隊選手):由體育署、單項協會或體育署委託之體育團體遴選,代表國家參賽之選手。
【▁▃▅體雀兒▅▃▁】評論
國家隊、儲備隊、潛力型、基層型 (記:加倍虔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