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 Lun Huang】評論
(A) 當然停止(B) 裁定停止(C) 當然停止(D) 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191條 (擬制合意停止)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者,除別有規定外,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如於四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前項訴訟程序停止間,法院於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續行訴訟,如無正當理由兩造仍遲誤不到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snoopy75smb】評論
(A)當事人死亡(X;當然停止)(B)訴訟中有犯罪嫌疑牽涉其裁判(O;裁定停止)(C)當事人受破產宣告(X;當然停止)(D)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X;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如於四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