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喵言喵語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美國與法國總統的選舉皆採間接選舉→美國:間接選舉、法國:直接選舉(B)法國與德國總統的任期皆為四年一任→法國:5年、德國:5年(C)美國與德國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皆享有否決權→美國:總統有否決權、德國:簽署並頒布聯邦議院通過的法律,無否決權(D)美國與法國總統毋須至國會接受質詢
【用戶】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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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吾國的半總統制,係由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責,所以在憲政理論上,應該盡量避免總統與立法委員之間的直接問答。與吾國法理相同的法國,就是採取這種作法:總統即使到了國會而演說,也不讓總統「綜合回答」議員的「提問」;而且只有等到總統離席之後,議員才有機會發言,總統也不會再回應這些議員的辯論發言。由此以觀,吾國立委是否適合提問,總統是否適合再度回應,似有斟酌的餘地。--#行憲 #國情報告 #質詢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立法委員能否向其提出質詢?----以法國總統赴國會演說之憲法制度做參考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Read more: http://www.npf.org.tw/3/10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