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第130條(選舉及被選舉年齡)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相關解釋】釋290號【相關規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4、§14、§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