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下列何種情形之原判決違背法令,必須影響裁判之結果,第三審法院方得廢棄原判決?
(A)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B)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裁判者
(C)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者
(D)判決不備理由或理由矛盾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03448
統計:A(6),B(5),C(5),D(35),E(0)

用户評論

侯明忠】評論

因為  第477-1條 除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款至第五款情形外,原判決違背法令而不影響裁判之結果者,不得廢棄原判決。

老毛】評論

第 469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為違背法令:一、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A)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裁判者。..(B)三、法院於權限之有無辨別不當或違背專屬管轄之規定者。四、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者。..(C)五、違背言詞辯論公開之規定者。六、判決不備理由或理由矛盾者。..(D)..必須影響裁判結果.法院方得廢棄原判決第 477-1 條 除第四百六十九條第一款至第五款之情形外,原判決違背法令而不影響裁判之結果者,不得廢棄原判決。

【占卜】模擬Morning】評論

下列何種情形之原判決違背法令,必須影響裁判之結果,第三審法院方得廢棄原判決?(A)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B)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裁判者(C)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者 (D)判決不備理由或理由矛盾者--------------------------------●絕對的上訴理由:民事訴訟法第469條第1款至第5款屬「絕對之第三審上訴理由」,若具有該等違背法令之情形者,其違法不問與第二審判決有無因果關係或影響,第三審法院均須以其違法廢棄下級審法院之判決。 ●相對的上訴理由:民事訴訟法第469條第6款(判決不備理由或理由矛盾者)屬「相對之第三審上訴理由」,若原判決違背法令而不影響裁判之結果者,不得廢棄原判決(民事訴訟法第477條之1),易言之,必須影響裁判之結果,第三審法院方得廢棄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