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ita huang】評論
裁罰手段沒有裁量的餘地,依法行政
【p101423704】評論
判斷餘地1、關於考試成績之評定
【Ronald】評論
法院審查之密度,釋字553號有數點可資參照:對於此類事件之審查密度,衡諸學理有下列各點可資參酌:(1)事件之性質影響審查之密度,涉及科技、環保、醫藥、能力或學識測驗者,對原判斷之尊重即有差異。又其判斷若涉及人民基本權之限制,自應採取較高之審查密度。(2)原判斷之決策過程,係由該機關首長單獨為之,抑由專業及獨立行使職權之成員合議機構作成,均應與考量。(3)有無應遵守之法律程序?決策過程是否踐行?(4)法律概念涉及事實關係時,其涵攝有無錯誤?(5)對法律概念之解釋有無明顯違背解釋法則或牴觸上位規範。(6)是否有其他重要事項漏未斟酌。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裁罰要符合義務性裁量,且受到行政自我拘束以及行政規則(裁量基準)等限制,並非判斷餘地理論的對象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裁罰要符合義務性裁量,且受到行政自我拘束以及行政規則(裁量基準)等限制,並非判斷餘地理論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