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下列敘述,何者不符合實況?
(A)依據民國 97 年特殊教育統計年報顯示,國中與高中職階段資優類教師合格率不到 10%
(B)學校甄選資優教育教師時,常以學科專長為考量,難以進用兼具資優教育資格之教師
(C)依據現行特教相關規定,每校擔任藝術才能資優班之教師,至少須有 75%具備合格資優教師資格
(D)因應資優教育教學實際需要,學校得聘任具特殊專才者為特約指導教師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1689
統計:A(147),B(81),C(539),D(3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資優教育法演變

用户評論

TrueWay Hong】評論

法規上並沒有要求要多少%,只有說未能聘足合格特教教師的話,得遴聘校內外具有專長者擔任藝才班老師。

王郁翔】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師資及空間設備經費設立基準二、師資:每班教師員額半數應為資賦優異類合格教師, 並得以學校教師總員額編制為基礎, 外加社會資源或兼聘代課師資; 其班級導師應以資賦優異類合格教師擔任為原則。

Wilson Wu】評論

最新的是99.03.15公布的,沒有師資這項了

s920319】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空間設備及經費設立基準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