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1 下列何種情形,不屬於刑事訴訟法中所規定之相牽連案件?
(A)甲犯竊盜罪之後,又另行起意犯重傷罪
(B)甲與乙共同重傷一人
(C)甲以一個行為,重傷二人
(D)甲與乙共同重傷一人之後,甲又另行起意犯竊盜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5217
統計:A(14),B(11),C(65),D(13),E(0)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第 7 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相牽連之案件:一、一人犯數罪者。二、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三、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四、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第 7 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相牽連之案件:一、一人犯數罪者。二、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三、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四、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